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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8-18 14:54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3-08-18       报名截止:2023-08-23
根据《德清县教育局德清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实施银龄讲学计划工作的通知》(德教人[2021]82号)精神,现就德清县银龄讲学教师招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计划
2023年德清县银龄讲学招募计划共21名(见附件1)。
二、招募对象和条件
县内优秀教师,以退休的校领导、教研员、骨干教师为主,原则上应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可靠,师德高尚,潜心立德树人;
2.业务精良,曾获得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教学明星、教学能手、教坛新秀、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等先进荣誉,或参加县级及以上课堂教学(基本功)比赛曾获奖的教师优先;
3.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年龄一般在男63周岁及以下(196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60周岁及以下(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到小学任教的应具有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到中学任教的应具有高级教师职称,退休不满3年的教师优先。
三、招募程序
1.报名时间与地点:2023年8月21日—8月23日,各招募学校。报名时需提交相应应聘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招募学校审核后,原件返还应聘教师):⑴《2023年德清县银龄讲学教师申请表》1份(附件2);⑵身份证;⑶教师资格证;⑷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⑸相应的先进称号、教学业务荣誉。
2.资格审查。招募学校对应聘教师进行资格审查,遴选确定拟入围教师名单。
3.组织考察。招募学校对入围教师进行考察,讲学教师须提供暑期体检报告。
4.公示名单。学校择优确定拟用人员并进行公示。
5.签订协议。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招募学校与拟聘教师签订服务协议,协议一年一签,每期不少于一学年,双方明确权利义务,鼓励考核合格的教师连续讲学,对不按协议履行义务的或因身体等原因不适合继续讲学的,应及时解除服务协议。
6.上岗任教。招募学校安排银龄讲学教师上岗任教。
四、经费保障
银龄讲学教师服务期间原享受的退休待遇不变,相关讲学工作补助按《德清县教育局德清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实施银龄讲学计划工作的通知》执行。
五、联系方式
德清县教育局组宣人事科:0572-8367919、8062792。